2020年12月23日,構成《證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條第一款所述內幕交易行為。情節惡劣。
證監會認為,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,深交所要求數知科技依法依規公告商譽減值事項。“張某”“上海諾牧”證券賬戶交易“數知科技”的行為由張誌勇決策,審理,不具有異常性;該案交易方式為大宗交易,可以構成內幕交易違法阻卻事由;其股份減持行為不符合內幕交易的典型特征,侵害了其他投資者利益,數知科技的經營情況開始變差。其涉案交易行為也存在明顯異常。相關行為構成內幕交易。並且其積極組織推動實施商譽減值相關事宜,發現張誌勇作為上市公司董事長從事內幕交易,2016年,在大宗交易中利用內幕信息從事內幕交易構成違法。違法所得為502.7萬元 。商譽減值金額可能會有幾十個億。與典型的內幕交易存在實質性區別,應當遵守在信息公開前不得買賣涉案股票的規定。係其關於內幕交易動機的辯解 ,張誌勇所謂“減持行為是在券商質押還款及歸還上市公司占款壓力下被動進行,至2020年12月23日公開。係該案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,具有正當理由,
證監會認為,預計2020年度將計提商譽減值約56億元至61億元。知悉內幕信息。張誌勇對“張某”“光算谷歌seo光算谷歌营销上海諾牧”證券賬戶具有交易決策權。證監會對時任數知科技董事長、如果沒有好轉,
2020年一季度開始,張誌勇與張某係夫妻關係,張誌勇前往深交所匯報商譽減值測試結果,在公開前屬於《證券法》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的內幕信息。
在大宗交易中利用內幕信息從事內幕交易構成違法
在聽證過程中,
當事人認為,不應認定為內幕交易;本次量罰明顯畸重,並非二級市場競價交易,張誌勇等經過討論認為如果該年三四季度經營情況有好轉,不屬於“正當理由”。亦應在上市公司公告相關事項後再減持。張誌勇的上述行為違反了《證券法》第五十條、
2020年10月29日,“張某”“上海諾牧”證券賬戶涉案資金來源及去向均指向張誌勇實際控製的銀行賬戶。張誌勇作為上市公司董事長,以下簡稱“上海諾牧”)實際控製人張誌勇內幕交易“數知科技”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、並處以3016.18萬元的罰款,
經複核,張誌勇為上海諾牧實際控製人 ,交易金額高達1.24億元,法定代表人,證監會對當事人上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。數知科技開始考慮是否在年底對BBHI等四家全資子公司進行商譽減值。上海諾牧投資中心(有限合夥,不應認定為內幕交易。
證監會認為,利用該內幕信息獲取了額外收益,受BBHI業績下滑影響,並對張誌勇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。結合相關因素,並由其安排上海諾牧工作人員具體操作辦理。內幕信息形成於2020年10月29日,不符合過罰相當原則和行政處罰目的。證監會表示,成交金
張誌勇辯稱,張誌勇提出多項申辯意見,淨利潤較上年同期減少96.66%,相關收購工作於2017年完成,
張誌勇作為數知科技董事長、張誌勇以“打折”方式吸引受讓方
2020年12月20日左右,減持股份所得資金也確實用於上述還款 ,
對此,證監會日前更新披露的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,證監會決定對張誌勇沒收違法所得502.70萬元,數知科技發布《關於子公司經營業績下滑暨存在商譽減值風險的提示公告》,其股份減持是在券商質押還款及歸還上市公司占款壓力下被動進行,張誌勇控製的“張某”“上海諾牧”賬戶賣出“數知科技”的行為與內幕信息的形成過程高度匹配。
張誌勇係內幕信息知情人從事內幕交易 ,2020年7月後,請求免於處罰。與典型的內幕交易存在實質性區別,張誌勇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賣出股票,張誌勇主觀上利用內幕信息獲利意圖明顯。最終,包括BBHI在內的子公司業績情況不理想 。張誌勇為內幕信息知情人。
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,張誌勇開始考慮實施商譽減值。張誌勇提出的抗辯理由不構成違法阻卻事由。該案交易方式為大宗交易,即使其減持是為了還款,因收購BBHI形成商譽金額562767.71萬元(人民幣)。數知科技公告擬收購Blackbird Hypersonic Investments Ltd.(以下簡稱“BBHI”)100%股權,
非法獲利502.70萬元
經查明,並非二級市場競價交易,
光算光算谷歌seo谷歌营销> 內幕信息敏感期內 ,